8月1日开始实施《中国标准书号条码》新标准
时间:2008-8-19 本月点击:487次
我国于1991年颁布了《中国标准书号条码》,规定了出版物使用的条码的代码结构、条码符号技术要求和印刷位置。200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,2008年1月,《中国标准书号条码》进行了第二次修订。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与2006年版的《中国标准书号》更加一致。新版《中国标准书号条码》将于2008年8月1日实施。从实施之日起,将代替原来的《中国标准书号条码》。
《中国标准书号条码》新标准主要由条码符号代码结构、条码符号结构及二进制表示、技术要求和条码印制位置等几部分组成。从实际应用角度来看,新标准规定了条码符号尺寸、条码符号条空颜色搭配及条码的印制位置。
新标准规定了条码符号的标准尺寸,并具有一定放大系数。条码符号可随放大系数的变化而放大或缩小。标准同时给出了放大系数主要尺寸对照表。在实际应用中,为了满足条码用户的需求,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按照放大系数为0.8的尺寸制作条码。
新标准还规定,条码符号要求条与空的颜色反差越大越好。条色应采用深色,空色应采用浅色。标准提供了条码符号条空颜色搭配参考表。白色作空,黑色作条是较理想的颜色搭配。条码印制位置在本标准中有了较大调整,将原来的《中国标准书号条码》规定的优选位置为封底(或护封与之对应位置)的左下角改为优选位置为封底(或护封与之对应位置)的右下角;将原来规定的条码边缘距边线10mm+4mm改为条码边缘距边线不小于15mm。新标准保留了条码符号上方以OCR-B字体印刷中国标准书号,非纸封面的精装书的条码印刷在图书封2的左上角或图书的其他显著位置等的规定。
同时,新标准增加了对条码符号质量参数及分级的认定,为条码质量检测工作提供了依据。
与《中国标准书号条码》(GB/T 12906-2001)相比,新标准写入了更多技术内容、参数及相应的对照表,更具有实用性。各使用单位应从实施之日起,严格按照新标准进行中国标准书号条码的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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